一、2014-2015年期间全盟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(无房)950户,争取上级改造资金131.75万元,采取国家、自治区、盟、旗四级配套的办法实施改造建设,盟级配套资金与行署安排的农牧区住房建设危房改造资金一并下达。
二、两年期间为21928 名(次)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,其中:城镇8068人,每人补贴600元;农牧区13860人,每人补贴360元。自治区投入492万元,盟级筹措543.2万元(自治区50%,盟30%,旗县20%)。
三、为21620人次,发放了重度残疾人(一、二级)居家护理补贴,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。自治区配套540万元,盟级配套206万元(自治区50%,盟20%,旗县30%)。
四、为1375名(次)智障、精神、重度残疾人发放了居家托养补贴,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,共补助82.5万元。
五、每年通过“一助一”帮扶和两节期间慰问贫困残疾人,有3600多户(次)残疾人稳定得到了帮扶,每年平均为这些被帮扶户送去慰问款物总值达100多万元。其中残联慰问40户,慰问金2万元。
以上举措,基本保障贫困残疾人的温暖过冬。
|